关于《中国当代医药》变更主管单位的公告
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总体方案〉的通知》(中办发〔2015〕39号)要求,中国保健协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原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不再是中国保健协会的业务主管单位。因此,根据国家期刊出版相关法规的规定,经原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新广出审〔2018〕973号文件批准,《中国当代医药》杂志的主管单位由原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变更为中国保健协会。
《中国当代医药》杂志变更主管单位后,主办单位仍为中国保健协会与当代创新(北京)医药科学研究院,其办刊宗旨、出版周期不变。
特此公告。
《中国当代医药》杂志社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五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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